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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圈“赌场”争议:永续合约在中国大陆的法律困境与全球监管启示

加密货币衍生品 2025年05月05日 10:44 31 author

永续合约:金融创新还是线上赌场?中国大陆的“赌场”争议

币圈老韭菜眼中的永续合约:熟悉又陌生的灰色地带

对于那些在加密货币的腥风血雨中摸爬滚打了数年的“老韭菜”来说,永续合约交易绝非什么新鲜玩意。它就像一个披着高科技外衣的古老赌局,以其令人血脉贲张的高杠杆、足以让人一夜暴富或倾家荡产的高风险、以及随之而来的高收益,吸引着无数怀揣着暴富梦想的弄潮儿。然而,在中国大陆这片特殊的土地上,这种“熟悉”却又带着一丝挥之不去的“陌生”——它始终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时不时传来被扣上“开设赌场罪”帽子的消息,让人心惊胆战。

“开设赌场罪”阴影下的永续合约:中国大陆司法实践的尴尬

在币圈之外,鲜有人真正理解永续合约这种复杂的金融衍生品。而在中国大陆的司法实践中,部分司法机关却简单粗暴地将其与“赌博”划上了等号。这并非空穴来风,而是实实在在地发生了多起交易所从业者因此身陷囹圄的案例。这种将新兴金融工具直接等同于传统赌博的简单化处理方式,引发了法律界、金融界以及加密货币行业的广泛争议。这种争议的背后,是中国大陆在面对金融创新时,监管思路的某种尴尬与困境。

合约交易=“网络赌场”?——中国大陆司法认定的争议焦点

司法机关的“三板斧”:无规律、高杠杆、非法金融活动

在中国大陆,部分司法机关之所以将加密货币永续合约交易定性为“赌博行为”,并非毫无依据,而是挥舞着看似“有理有据”的“三板斧”:首先,他们认为虚拟货币的涨跌具有“无规律性、随机性、偶然性”,简直就像盲人摸象,毫无逻辑可言;其次,交易所通过丧心病狂的高杠杆,将投机风险放大了无数倍,简直就是引诱赌徒倾家荡产;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他们祭出了当下政策的“尚方宝剑”,即“虚拟货币永续合约交易”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直接将其扼杀在摇篮之中。这三板斧看似环环相扣,实则充满了对新兴金融工具的误解与偏见。

2021年“9·24”禁令:一刀切背后的政策逻辑

这其中,最为关键的“政策依据”,便是那道让整个币圈闻风丧胆的2021年“9·24”禁令——央行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这纸通知如同晴天霹雳,明确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包括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它不仅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尚方宝剑”,也直接导致了大量交易所被迫退出中国大陆市场。然而,这种看似果断的“一刀切”式监管,真的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吗?它是否过于简单粗暴,扼杀了金融创新的可能性?

灵魂拷问:永续合约真的是“赌场”吗?

面对司法机关如此强硬的定性,我们不禁要发出灵魂拷问:永续合约,这种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接受的金融衍生品,真的就等同于“赌场”吗?这种简单粗暴的定性,是否忽略了其背后的金融逻辑和技术创新?我们是否应该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重新审视这种新兴的金融工具?

加密货币的法律身份:模糊的定性,受限的创新

要回答上述问题,首先需要厘清加密货币的法律身份。遗憾的是,在中国大陆,对于加密货币的法律属性至今没有形成清晰的框架。相关法规,如《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及2021年通知,仅仅是反复强调虚拟货币不具备法偿性和货币地位,禁止其作为货币流通。但它究竟是商品?是证券?还是其他的什么?始终没有一个明确的分类体系。这种模糊的定性,就像给一个孩子穿上了不合身的衣服,限制了他的成长和发展。

相比之下,国际监管框架则更为细化。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早就将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加密货币定义为“商品”,并将其衍生品按照期货进行管理;欧盟的《加密资产市场条例》(MiCA)则更加直接,将加密资产和衍生品直接归类为金融产品进行监管。这种清晰的规则体系,为创新留足了空间,也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明确的预期。而中国大陆的模糊定性,不仅可能限制行业发展,也与全球的创新趋势有所脱节。

永续合约vs.期货:换汤不换药?杠杆不是原罪!

既然提到了期货,就不得不将永续合约与传统的期货合约进行一番比较。永续合约,本质上是加密货币市场特有的一种衍生品,它由传统的期货演变而来,在功能上与传统期货高度相似:两者均允许投资者通过杠杆预测资产价格的走势,并在平仓或到期时结算差价。说白了,永续合约就是期货的“加密版”。

有人认为,永续合约之所以被认定为“赌博”,是因为其杠杆倍数过高。但这种逻辑显然站不住脚。在金融市场中,杠杆的应用早已是司空见惯。从股票融资融券到外汇保证金交易,杠杆无处不在。永续合约只不过是将传统期货的玩法搬到了币圈而已,它并不是掼蛋桌上“买定离手”的套路。将永续合约简单粗暴地认定为“赌博工具”,或许是忽视了其背后的金融逻辑。

“价格毫无规律”?——对市场成熟度的无视与偏见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虚拟货币价格“涨跌具有无规律性、随机性、偶然性”,以此作为赌博认定的依据。这种观点显然与全球市场分析的结果存在显著冲突。事实上,像比特币等主流加密货币,早已不是币圈的“独角戏”,它与全球金融市场的关联度越来越高。其价格受到多重因素的驱动,包括宏观经济形势、供需关系、技术发展以及地缘政治事件等等。

例如,去年1月份,纳斯达克还专门发文《理解比特币与纳斯达克100指数的相关性》,指出比特币和纳指的长期相关系数高达0.805!美联储加息、机构买入ETF、地缘政治风吹草动,都可能对比特币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参与永续合约交易的玩家,需要依靠技术分析、基本面研究以及风险控制策略,绝非仅仅是“瞎蒙”。将价格波动简单地归结为“纯随机”,显然是没有看到币圈的成熟度和复杂性。

全球监管众生相:加密合约的“合法”探索之路

在中国大陆的司法体系内,永续合约似乎难逃“赌博”的宿命。然而,放眼全球,各国家和地区对加密合约的认知与监管态度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景象。这种差异不仅仅是法律条文上的区别,更深层次地反映了对虚拟资产底层逻辑认知的差异。换句话说,对待永续合约的态度,体现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对于金融创新和风险控制的权衡。

全球共识:金融衍生品,而非赌博游戏

尽管监管的具体手段各有千秋,但欧盟、美国、香港、迪拜、新加坡、英国等主要经济体,在对待永续合约的根本问题上却达成了共识:永续合约是一种金融衍生品,而非纯粹的赌博游戏。其合法与否,取决于市场参与者是否遵守相关的监管规定,而非简单地以杠杆高低、价格波动大小来判断其性质。换句话说,只要“游戏”参与者遵守规则,高风险的金融工具也能在监管框架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欧盟MiCA:加密资产衍生品的“合规通行证”

欧盟在2023年祭出的《加密资产市场条例》(MiCA),无疑为我们观察全球监管趋势提供了一个绝佳的窗口。MiCA明确将永续合约定义为“加密资产衍生品”,并将其与股票、债券等传统金融资产的衍生品置于同一监管框架之下,适用《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 II)的监管标准。想要在欧盟境内提供永续合约交易服务?没问题,但首先需要获得MiCA许可,确保资本充足、风险可控、交易透明。

用通俗的话来说,MiCA并没有因为永续合约的高杠杆特性就将其打入“赌博”的冷宫,而是为其颁发了一张“金融工具”的身份证,允许其在合规的前提下参与市场活动。这种监管思路既鼓励了金融创新,又避免了市场乱象的出现,堪称一种教科书式的平衡。

美国:CFTC与SEC的分工合作,监管的精细化

在美国,对于永续合约的监管态度同样明确:它是一种衍生品,与期货、掉期等传统金融工具并无本质区别。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将比特币、以太坊等加密货币定义为“商品”,因此,基于这些加密货币的永续合约自然也归CFTC管辖,适用《商品交易法》的相关规定。而如果永续合约涉及的是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认定为“证券”的加密资产,则需要遵守《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的监管。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负责监管被认定为「商品」(commodity)的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坊)的衍生品。永续合约若基于这些资产,则被视为商品衍生品,与传统期货期权无本质差异。通常被视为「掉期」(swap)或「期货」(futures),需遵守《商品交易法》(Commodity Exchange Act, CEA)。

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如果某种加密货币被认定为「证券」(security),其衍生品(如基于该资产的永续合约)则受 SEC 监管,需遵守《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

在2021年,CFTC就曾对BitMEX处以高达1亿美元的罚款,原因在于该平台在未注册的情况下向美国用户提供高杠杆的永续合约交易服务。CFTC执法负责人当时明确表示,“……the registration requirements and core consumer protections Congress established for our traditional derivatives market apply equally in the growing digital asset market. ”(国会为传统衍生品市场设定的注册要求和核心消费者保护措施同样适用于蓬勃发展的数字资产市场。)这段话掷地有声,充分表明了在美国,永续合约的金融属性是不容否认的。

迪拜VARA:创新与合规并重,打造虚拟资产中心

迪拜,这座以创新和开放著称的城市,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也展现出了其独特的智慧。迪拜虚拟资产监管局(VARA)在2023年颁布了《虚拟资产及相关活动条例》,直接将永续合约定义为“虚拟资产衍生品”,并将其与外汇、股票衍生品等传统金融工具置于同一监管框架之下。想要在迪拜开展永续合约交易服务?可以,但必须获得VARA颁发的交易所牌照,并严格遵守风险披露、投资者保护等相关规定。

永续合约被归类为虚拟资产衍生品,与传统金融市场的外汇、股票衍生品类似。

交易所需获得 VARA 交易所服务的 VASP 牌照,其中包含 VA 衍生品。

例如,Deribit在迪拜的实体就已于去年获得了VARA颁发的交易服务牌照,业务范围覆盖现货和衍生品交易。迪拜的监管模式巧妙地平衡了创新与合规之间的关系,既欢迎新兴金融业态的出现,又避免市场陷入无序发展的泥潭。

新加坡MAS:严苛的准入制度,保障市场秩序

新加坡向来以其开放的经济政策和严格的监管环境而闻名。在加密货币领域,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将加密货币划分为实用型代币、证券型代币和支付型代币等不同类型,并对永续合约等衍生品交易实施严格的准入制度。只有获得MAS颁发的牌照的交易所,才有资格提供加密货币衍生品交易服务。而且,这些持牌交易所的加密货币衍生品保证金也受到严格的监管,以确保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权益。

目前在 MAS 官网查询可知,新加坡持牌交易所只有 4 个,包括新加坡交易所衍生品市场(SGX Derivates)、亚太交易所(APEX)、洲际交易所期货市场(ICE Futures)等,仅它们可经营加密货币衍生品。严格准入,确保市场秩序与投资者保护。

有趣的是,新加坡的传统交易所也开始试水加密永续期货交易,并主要面向机构和专业投资者。这充分表明,在新加坡监管者的眼中,永续合约是一种正儿八经的金融衍生品,而非简单的投机工具。这也标志着传统交易所正在加速布局数字资产领域,以满足机构投资者对加密货币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

英国FCA:散户禁入,专业投资者“自由行”

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对加密货币衍生品采取了更为谨慎的态度。自2021年起,FCA禁止散户投资者参与加密货币衍生品交易,包括永续合约,但对专业投资者则敞开大门。FCA将永续合约定义为“高风险金融工具”,并要求提供相关交易服务的交易所进行注册并遵守相应的合规要求。可见,即使在监管较为严格的英国,永续合约也被视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其合法与否,取决于投资者是否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风险承受能力,而非工具本身是否具有“赌博”属性。

香港:小步快跑,谨慎试水衍生品

香港在加密货币监管方面采取了“小步快跑”的策略。香港于2023年6月开始推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并允许散户投资者参与加密货币现货交易,但在衍生品交易方面仍持观望态度。不过,根据媒体的最新报道,香港投资推广署财经金融和金融科技主管梁翰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香港政府已经开始研究衍生品业务的监管。交易所HashKey的COO也公开表示,一旦政策松绑,将立即申请相关牌照。

香港的监管思路非常清晰:首先将现货交易纳入监管框架,确保市场秩序;然后,再逐步探索衍生品交易的可能性,在创新与风险之间寻求平衡。可以预见的是,在香港的未来,永续合约也将被定义为一种金融工具,而不会被简单地认定为“赌博”。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大陆监管的反思与建议

纵观全球,加密货币永续合约的监管呈现出多元化的图景,但核心共识逐渐明晰:它是一种金融衍生品,而非简单的赌博工具。欧盟为其颁发“合规通行证”,美国沿用传统衍生品监管框架,香港、迪拜、新加坡则在鼓励创新与风险控制间寻求平衡,英国则根据投资者资质进行分层管理。这些经验为中国大陆的监管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全球监管的启示:永续合约的金融属性不容忽视

全球各地的实践表明,对永续合约的监管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将其等同于赌博。这种做法不仅可能扼杀金融创新,还会将市场参与者推向监管真空地带,反而增加了风险。更明智的做法是正视永续合约的金融属性,将其纳入现有的金融监管框架之下,进行规范化管理。

重塑永续合约的定性:从“非法赌博”到“非法经营”?

目前,中国大陆部分司法实践将永续合约定性为“开设赌场罪”,这无疑是过于严厉的。与其简单地将其归为赌博,不如将其视为一种“非法经营”行为。毕竟,在缺乏明确监管许可的情况下,任何金融活动的开展都可能涉嫌非法经营。这种定性上的转变,或许能为相关案件的处理提供更合理的法律依据。

呼吁分层监管:借鉴欧盟MiCA,差异化对待

正如欧盟MiCA所倡导的那样,对永续合约的监管也应采取分层管理的模式。对于机构投资者和高净值客户,可以适当放宽监管,允许其在充分了解风险的前提下参与交易;而对于散户投资者,则应设置更高的准入门槛,并加强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避免其盲目参与高风险交易。

正本清源:与其妖魔化,不如规范化

面对新兴的金融科技,一味地妖魔化和打压并非长久之计。正确的做法是正本清源,制定明确的监管规则,引导行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只有在规范化的框架下,金融创新才能真正发挥其潜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其将永续合约视为洪水猛兽,不如将其纳入监管的“护城河”内,让其在可控的范围内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标签: 虚拟货币 以太坊 永续合约 期货 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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